雜談彙整


這裡彙整先前分享於噗浪的一些雜談與小知識

方便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關於反英雄主義]


坦白說我真的不認為代入了這種概念的作品就等同於保障了某種深度。我認為這種思維的根本,是現代人的一種恐懼。任何事情看起來好到不像是真的,那它就必定不是真的。所以我們乾脆否定英雄,否定榮耀,否定所有與理想或浪漫沾邊的東西。在我看來這是文明人的懦弱。因為害怕失望,所以從根本上就拒絕承認。

幾十年前的人想法很單純,這可以從各種作品中看的出來。或許我們可以質疑這種正義邪惡渭涇分明的作品會帶給大眾一種過於天真的價值觀,但反英雄主義就真的更好嗎?你如何期望一個嘲笑美德的人會遵循什麼美德?正義的反面不是邪惡也不是貪婪,而是懦弱。根本上而言,這就是個認知錯誤:你不能期望美德會保護你,你可以把它當成盔甲穿在身上;美德是很脆弱的,一碰就碎。所以是你要保護它,而不是寄望它保護你。






有人問我覺得人類歷史上最恐怖的人是誰,不是波布,不是卓九勒大公,不是希特勒;我會選出的人是海德里希。萊茵哈德·海德里希。可能有人會質疑為什麼是他不是希特勒,他只是希特勒手下的高幹而已;希特勒確實是駭人聽聞的狂人暴君,但海德里希這個人...才真的讓我背脊發寒。

當時隨希特勒起舞的納粹黨人非常多,有趣的事情在於,在戰後,所有穿過納粹軍服的士兵,都在社會遭到唾棄跟排擠。然而那些高級官員與軍官,多數人卻都混得很好。當然他們藏了不少錢也是個原因,但是真正的原因是...那些深入納粹核心的人,都是最懂得觀察情勢,見風轉舵的官僚。納粹一垮台,他們可以毫不猶豫就改頭換面,經營新的身分。他們都知道希特勒是瘋子,政策也很荒唐,他們只是順應形勢才當納粹的。

在我感覺,海德里希完全也只是扮演好他的角色。一個稱職的黨員。事實上希特勒透過赫爾曼很模糊的下達指令,而海德里希就毫不猶豫的召開了萬湖會議。直接具體制定大規模屠殺猶太人的計劃。希特勒對於迫害猶太人至少是抱持的一種仇恨式的,戲劇化的態度。而海德里希他只是...有效率的制定了解決方案,盡責的完成了他的任務。

他有許多響亮的綽號,「金髮野獸」、「死亡的追隨者」、「第三帝國的黑王子」,然而事實上我覺得他給人的印象連一點仇恨,一點暴虐之氣也沒有。他就像是個圓滿達成師長期待的模範生,屠殺幾百萬人這件事對他而言就只是如此。  













[關於倫敦的Savile Row]
真正的好西裝必定是訂製的。事實上,客製(bespoke)這個英文單字的起源即來自薩佛街。這裡是世界最頂級的男裝裁縫街,邱吉爾、麥可傑克森、拿破崙三世、杜魯門、戴高樂...全世界的大人物以及皇室成員,都是這條街的顧客。




英國曾有"紳士不付裁縫賬"的傳統。原來,裁縫認為,來做衣服的都是紳士,他們十分看重自己的名譽,所以不用追討制裝費,紳士們遲早都會付錢。結果,這個想法反讓一些不拘小節的人鑽了空子。據說,大文豪狄更斯去世時就欠裁縫街15號Henry Poole店制裝費沒還,可狄更斯沒成為笑柄,反倒成了老店的驕傲。


一套定制西服的價格基本在2000到3000英鎊上下浮動,當然你也可以嘗試一下板型定制服務,就是用現成的板型再根據你的身材進行修改,價格基本控制在1000 英鎊以內,平易近人得多。


其中名聲最高的Gieves & Hawkes是位於薩佛街一號,專為傳統英國士紳量身訂做衣飾的裁縫店。這家店的歷史可追朔到18世紀晚期。它擁有三個英國皇家認證(分別來自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王夫愛丁堡公爵、與皇儲威爾斯王子),是英國皇室的服裝供應商之一。 






Ozwald Boateng是現代一名高級客製服裝的裁縫,同時是推動英國新訂製服運動的前驅者。他認為自己是裁縫也是設計師,所以創出了「客製設計師」這個新名詞。顧客群包括演員威爾史密斯、傑米福克斯、山謬傑克遜、美國職業足球員達尼瓊斯、羅素克洛、基努李維和米克傑格。






Davies & Son是一家位於薩佛街38號的獨立裁縫店。這家店是喬治‧戴維斯於1803年在漢諾威街所創立的,於1986年遷移至薩佛街。戴維斯父子曾經替倫敦警察廳創始者羅伯特‧皮爾爵士麾下的警隊製作制服。其他顧客包括服裝設計師凱文克萊、歌星麥可‧傑克森,名演員道格拉斯費爾班克斯、克拉克蓋博,以及美國總統哈利‧杜魯門。


















[關於Fixer]
這個字沒有對應的中文,但常常可以在影視中看到。Fixer是一種特別的職業,如果你是個擁有正當工作的人,卻有一些需求,比方說要讓誰安靜,要讓誰消失,要拿到特定的物品--而沒有合法的途徑可以選擇時,你就需要找Fixer。他們認識所有專門解決這些問題的人,而他們的工作就是仲介,並賺取仲介費。

這是個重要且無可取代的工作,因為這是最穩當的途徑,你就不用與地下組織或黑社會親自接觸,能撇得一乾二淨。但這也是個危險的工作,因為如此一來,Fixer就是唯一知道雇主的身分與計劃的人,這對雇主會是一項威脅。

Fixer跟買賣或生意無關 應該說跟任何合法的事情都無關...他不是介紹誰給你 或是幫你搭線 模式通常是..他直接全部幫你處理好 過程你完全都不接觸 什麼細節都不過問...你只有最後錢給他就對了


Fixer與其說是掮客 仲介人的身分...這個服務更大的意義在於保護雇主...他要把雇主跟委託下去的對象完全分隔開來 自己在事後消失的乾乾淨淨..所以假如有誰死了 雇主因為有動機被列為嫌疑人 但即使警方逮到殺人者...也沒辦法證明殺人者跟那個雇主有任何關係。








伊莉莎白時代的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真正的「世界強國」-掌控全歐洲命脈,殖民地遍佈全球,女王領土下永不落日的日不落帝國。事實上大英民族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們的民族性,真的是深不可測。一般的印象認為他們高傲又頑固,重視傳統而難以變通--英國到現在為止都還以貴族制度自豪,以王室為傲;但..
開啟脫離封建制度的大門的就是他們..從自由大憲章到光榮革命,都是他們首開先例震撼歐洲。工業革命也是由英國先起頭,歐洲花了幾十年還跟不上。不過我要講的,是他們尊重專業的態度...

當牛頓過世的時候,是由六個公爵抬著他的棺木,埋葬於西敏寺--歷任君王長眠之處。

亞當斯密只是個在海關工作的老百姓,有一天他收到一封信,邀請他到一位公爵的宅邸去用餐。
他到的時候,發現在場的全都是最顯貴的爵爺,還有各工廠的老闆,簡而言之是掌控全英國的人。不只如此,首相彼得先生也到了。

一發現亞當斯密來臨,所有人都停下交談,起身對他點頭示意。亞當覺得尷尬極了「各位紳士,請坐吧。」他說。
英國首相彼得先生走了過來鞠了一個躬,「教授,你先坐下,我們才坐下。哪有學生比老師更先坐下的道理?」

在英國..這種待遇真的別具意義。那些顯貴的人願意真心的出於對專業的尊敬而如此禮遇一個平民...非常讓我印象深刻










[關於Wild Hunt]
狂野狩獵是在中歐,北歐,西歐,英國,斯拉夫廣為流傳的古老鄉野傳奇。大致的景象是一群瘋狂的獵者與馬匹,以及獵狗,伴隨著幻象從地面或空中而來,俘虜人或是他們的靈魂到異界或是亡者的國度。獵者通常是精靈或是亡者,有時是神祇或是知名的已故王者。







狂野狩獵被視為是一種大災難的徵兆,任何擋在狩獵路徑上的凡人都將被狩獵或綁架。有些人相信,在狩獵時,那些在睡夢中的人們,他們的精神脫離了肉體而加入了狩獵的隊伍。


這項傳說可追溯至高盧及日耳曼的古文化,在斯堪地納維亞,普遍認知為北歐眾神之父奧丁,騎著他八隻腳的神駿天馬率領著狂野狩獵。在英國,有諸多傳說指出包含亞瑟王在內的歷史人物,為狂野狩獵的領導者。另外,也有認為狂野狩獵的現象為地獄犬追逐罪人的說法。

這項傳奇在西方作品中常常可以找到。在獵魔士的小說與遊戲均有出現,遊戲中,率領狂野狩獵的是來自異界的邪惡精靈。在賽門葛林的小說中,曾敘述一群在高速公路上車禍死亡的亡靈,開著車輛的殘骸組成的車隊,他形容那是現代版的狂野狩獵。






[最厭煩的事]
就是說服自己。說服自己的生活品質,智能,心理狀態,要比實際上來得更好。說服自己的生活比實際上更豐富而有意義。簡而言之就是,說服自己是個幸運的人。我不是負面思考的人,只是我活得越久,越是厭煩要去說服自己任何事。生活中真正美好的,值得享受的事情,是不需要去說服自己的;從這個角度看來,說服自己那些生命中絕大多數庸俗無趣的事情是美好的,就顯得掃興了。自我說服要比無可奈何還悲哀的多。







[關於Prince]
歐洲君主制國家中,英語的Prince用作爵位時常翻譯為「親王」。王夫的封爵也是親王。

英語的 prince 有多重意思,常常被譯作皇子或王子,但有時候 prince 只是一個封給君主家庭成員、或君主父母家族成員的爵位,而擁有該種爵位的人稱為親王。親王可能只是一個名號,但亦可能統治一塊封邑或名義上擁有一塊封地(Principality / Princedom)

親王第一種意思是指血統上是皇帝或國王的直系家族成員,有時亦指其父母的家族成員。在英國,女王的丈夫稱為Prince consort(王夫),亦通稱為親王,如菲利普親王。而皇位的候選繼承人則通常譯為儲君或皇太子(crown prince)。儲君通常是皇帝或皇后的長子,傳統上被授以威爾斯親王的名號。親王並不擁有土地,但部份親王同時是公爵(Duke),名義上統治一塊領土稱為公國(Duchy)。

例如威爾斯親王同時是康沃爾公爵,而皇帝的次子是親王,也是約克公爵。

親王另一種意思是擁有領地的君主。在後拿破崙時代,在法國及其附近地區,親王通常是爵位較低,但擁有一小片實質領土的統治者。

在德語地區,親王和公爵是分開的,親王(prinz)只用來稱呼皇子或王子,或其世襲的後代;而元首(fürst)是統治一塊領土的君主,兩者在英語皆被混淆地譯作親王(prince)。

英文的prince借用了法語同一詞語,沿自拉丁語的princeps,是primus(第一)和capio(統治)的結合,意思上是元首或第一公民的意思。此稱謂最早出現於古代羅馬共和國,羅馬元老院的領導人稱為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

對於翻譯上的問題..有人認為 結婚前就是王子 結婚後就翻親王。不過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Prince不是在劇中當成一種身分敘述 而是接在名子後面當成頭銜..像是Prince XXX或是Prince of XXX 那就應該翻成親王










[林肯]
終於去看了這部片..很久沒有看一部電影看得如此滿足過了。很讓我高興的是,史匹柏是個眾所皆知的商業導演,但這次他沒有把觀眾當白痴看待。這部片並沒有為了戲劇效果簡化問題,也沒有重複煽動一些簡單的道德理念,這部片對於第十三修正案的通過,從許多層面去呈現。這並不是單純的人生而平等或是反對奴隸制度的問題,也在於南北情勢政治考量,共和黨與民主黨的對立,總統的權限與法律詮釋,聯邦法與州法的衝突;甚至是理念與和平之間的拉扯。

在這部片我們確實可以看到,並不是支持廢除奴隸制度的人就會贊同修正案,支持修正案的人也不見得就認同黑人的公民權。湯米李瓊斯飾演的眾議員史蒂文斯是廢奴激進派的代表,堅信種族生而平等,但卻強烈反對黑人擁有投票權。認同種族平等是一回事,但與黑人分享這塊富裕的土地又是另一回事。身為白人,你無法不以白人的利益著想。而就立場而言,南方人經營大農場需要黑奴,而北方人則不然。就這點而言,北方的主張是否也可以說是對南方的一種壓迫?

十三號修正案代表的不僅僅是一個理念,他也左右著當時的情勢。只有在戰時,林肯擁有最強的力量,而一旦南方回歸聯邦,林肯就沒有力量去影響各州的法律。十三號修正案一定要在這個時候通過,附加於憲法之上,這是本片的主軸。有一些議員是出於希望戰爭早日結束,才跟林肯妥協,支持修正案。然而當南方的委員北上打算議和時,修正案卻還沒通過,林肯又要如何去選擇?

早一天結束戰爭,就有成千上萬的生命得以延續;然而一旦與南方談判,公眾必然會希望修正案撤下台面,以免刺激南方。

劇中我感受最深刻的一幕,就是林肯發給格蘭特總司令的電報。林肯當時已經決定要接受南方的議和,也就意味著修正案十之八九會告吹。在最後一刻,林肯卻還是無法放棄他的理念:平等,以及正義。林肯命令格蘭特扣留南方的委員,等候他的進一步通知,也就是修正案通過之後。我認為這一段代表了美國人的信念,就如同當初的獨立戰爭:鮮血與死亡,不及一個正確的理念來的重要。沒有任何事情能置於自由與平等之上。

湯米李瓊斯的一段台詞「十九世紀最偉大的法案,由賄賂通過,為最純潔且正直的人所支持。」這部片的重頭戲,在於擺平共和黨內部之後,剩下的只能去買民主黨的票。有一些人無論如何無法收買,有一些人容易妥協,有一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在最後的關頭,都還有議員看局勢不對就換邊站。林肯動用所有關係,甚至親自去說服對方。事實上沒什麼人反對林肯的基礎理念,但林肯的演說總是傳達出這一個重要的訊息:

十三號修正案不只解放了黑奴,也解放了白人自己。我們可以不必活在一個必須忍耐野蠻的奴隸制度的國家,而這點需要你的支持就可以達成。

最後我要說,丹尼爾路易斯演得真的是太棒了。如同奧斯卡頒獎典禮時,我看到一位國外網友的評價是:他不僅僅是本屆最佳男主角,而是永遠的最佳男主角。“I am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lothed in immense power!!!”...而且這句話不是什麼台詞喔..林肯真的講過這句話...

儘管劇中的林肯有如聖人,有智慧有遠見有勇氣,演說使人動容,說服的能力能動搖最堅定的人;但到頭來,真正重要的還是他身為美國總統的威嚴。我是美國總統,我的力量無人能及。我叫你們弄到選票,你們就給我弄到手。







[MI6]
昨天才知道..我爸長久以來都把MI6看錯成M16...連帶MI5都當成是M15 看起來差不多念起來差很多.

順帶一提..軍情五處MI5是英國安全局 處理國內事務 相對於美國國土安全部...而軍情六處MI6是秘密情報局 相對的是美國CIA ...關於MI6的作品很多 也有一部影集是在作MI5的..




別名SIS(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的MI6的歷史可以上追到十六世紀 伊莉莎白一世的時期..是歷史最悠久且仍然在運作的情報組織。它曾經是世界上最優秀最高效能的情報機構。在二戰時期,也是他們在幫OSS(CIA的前身)訓練情報員

不過CIA掌握的力量比MI6要大很多..國家影響力不提 單就一個政府機構而言 MI6仍然是一個政府單位 但CIA是完全獨立的一個機構..只需要向總統交代..也就是理論上除了總統 沒有人真的可以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關於開膛手][影集推廣-Ripper Street]
我認為開膛手傑克對於後世真正深遠的影響,是眾人對於維多利亞時代的倫敦的另一種認識。日不落帝國無盡榮光之下,深不見底的的黑暗。倫敦東區的白教堂,拜開膛手傑克之賜,成了史上最知名最汙穢最駭人的一塊黑暗之地。

人們像老鼠一樣堆擠在一起,工廠黑煙肆意排放,城市天空一片陰霾,建築與街道染滿了黑色汙垢;疾病與飢餓橫行每個街角,孩童為了一口麵包在工廠日夜工作至死,養不起孩子的母親淪為娼妓,晚上被鎖著腳鍊睡覺,不到四十歲的年紀就像蟲鼠一般行橫死街頭。在這個上帝遺棄的骯髒角落,豪無法律與紀律的糞堆,一位警探如何執行他的職責?





本劇由BBC製作,一位鐵面警長,一位鬥犬般兇狠的流氓警探,一位充當法醫的美國軍醫,要在這個罪惡之城擔當最後的執法者。場景架設,取鏡,配樂都有一貫BBC的高水準;以一部犯罪單元劇而言,本劇的故事單純,但過程精緻細膩,步調明快,是精采而容易消化的影集。








[男士臂環-Sleeve garter]
這個詞沒有中文對應...所有人對這東西都很陌生,即使西方人也不見得都知道Sleeve garter這個正式稱呼。





通常我們看到這東西,就會假設時空背景是在20世紀前葉。早期的爵士樂手,鋼琴師,西部時代的槍手,以及賭場的職業牌手,是會使用這東西的代表人物。它的功用在於固定袖子的長度,而現代的襯衫剪裁合身,自然就不需要了。

這東西在歐洲還有人使用,在美國基本上是看不到了。另外也有這種形式的




要去買這樣一個東西不好找 也不便宜...網路上有教人DIY的教學 其實只要一條皮帶或是鬆緊帶 加上一個扣環就行了..









[影集推廣-Homeland]

「你覺得他對你很好,他拯救了你。但事實是,他是有計畫的把你撕毀,一片一片,直到你生命裡除了痛苦什麼也不剩下。然後他緩解你的痛苦,再把你的碎片組在一起,讓你成為另外一個人。」






Homeland是一部水準極高的懸疑諜報推理劇。拿了六座艾美獎,也是2012年金球獎最佳電視劇。 關於CIA與真主黨恐怖組織的題材,似乎已經被消費到了盡頭,

但沒有一部作品,能表現出如此的真實魄力與質感。身為CIA,你永遠不知道你是拯救國家的英雄,還是神經兮兮濫用權力的陰謀偏執狂,那種瘋狂的掙扎感。

一位在伊拉克被俘虜八年的美國陸戰隊中士,在一場襲擊任務中意外被救回。他被媒體塑造為美國英雄,成為民眾的焦點,連政府官員也有意拉他進入白宮。然而一位有著躁鬱傾向的CIA女探員,據她自己的觀察與蒐證,相信這位英雄其實已經變節並效忠於基地組織。CIA中沒有人相信她的主張,她只好自己展開調查....









[關於死刑-2]
有許多人覺得刑案的辯護律師是可憎的,是令人不恥的;因為在很多情況裡,他們要在明知當事人有罪的情形下,去舉證說服法官與陪審團,他是無罪的。這可以說是扭曲事實。但這種辯護律師真正的意義在於,他們要確保法官與陪審團做好他們的工作。當事人看起來有罪,大家認為他有罪,不代表他真的有罪。我認為死刑的廢除,或是死刑的執行標準提高,也是同樣的道理。

警方與檢察官認為一個人有罪,如果死刑的標準低,如同19世紀,法官宣判隔天就絞刑;那麼警方與檢察官就不會那麼認真去證明他有罪。反之,如果死刑判決極為困難,或是沒有死刑,他們只能盡可能爭取較長的刑期,那麼檢察官與警方就非得盡全力去蒐集呈現證據與罪狀,更深入了解案情。這代表了一個更嚴謹,執行力更強的執法系統。這反應的不只是冤案的減少,我認為這會反應在整體治安水準。








[創作上的矯情]
我其實很不愛用中二這個詞,這個詞被太濫用,而我不喜歡不精確的詞。我認為最讓我感到中二味的東西,就是故事的主角不斷的表示「我只想當個平凡高中生/我只想過平凡生活」,這句話真是矯情到讓我想殺人。因為如莎士比亞說的「世界上沒有比希望不凡更加平凡的了」,所以這裡用了雙重否定,就等於肯定自己不凡。簡單而言就是用很無可奈何的態度表示「我是如此超凡出眾你沒看見沒?」

....事實是,就如同我先前分享的MINI廣告詞:"Who would ever want to be normal?" 世上有誰真的甘於平凡?而且還是在青少年階段? 藉由否定自己具備某個人性必然的要素,而達成某種程度的自我認可跟優越感....真是令人作嘔.









[關於中二]
對於這個詞,我個人還是有一套較為精確的解釋。在人開始進入青少年階段時,會急需一種社會認同感,會開始著急的想對社會證明自己的價值並找到自己的定位。這本來是很健康的生理狀態,但在現代社會中,青少年階段就是國高中。你很難在國高中找到真正的成就與價值,因為大家都是一樣的。你沒辦法真的在主流社會取得一個地位來認可自己。

有些人投入課業或是運動競賽,而許多人...不想選擇這個途徑,可能是沒興趣,或是試了卻不成功。在這個狀況下,他們就會選擇一種消極的方法-認為表現的特異,就是某種自我價值的肯定。最簡單的就是「故意跟師長唱反調」、「故意否定主流價值」、「否定良善與道德,強調自己是邪惡而危險的」。缺乏創意的人,大多會用很粗劣的手法表現自己很怪,並期望旁人用特異的眼光看待他。










[關於廢死]
我知道有些人以為我是支持廢死 的,其實相反,我並不支持。但我看不慣別人把問題簡化,用錯誤的角度去評判這個問題。首先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律從來就沒有義務為被害人的感受負責。法律壓根就不是這樣運作的。法律不是任何人的復仇工具。我們喜歡認為法律服務的是正義,是良善;但法律服務的是體制,以及秩序。假設今天我的親人被謀殺,那麼我會思考所有可能的手段去對兇手復仇--包含法律。

在這個狀況下,我還有什麼資格去談論法治精神?值得同情不等於正當性。如果今天我去找兇手動私刑,那麼我是不是也有絕對的正當性?

關於殺人是否應當償命這點,我認為這根本不算是一個問題。社會價值是一直在改變的,在七十年前,女性不該有主權,同性戀應當處刑,小偷應當絞刑電椅,這些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當然現在我們覺得很離譜,但誰知道,五十年後的人們會不會覺得,一個國家單位擁有奪人生命的權力也是很野蠻而難以理解的?這些都只是文明發展的階段不同而已。我認為當社會發展到某個程度,自然而然的大多數人會覺得死刑應當廢止;

而現今顯然台灣的大多數人還沒有到那個階段,所以強行倡導廢死也是沒意義的。有點捨本逐末了。

回到法律維護秩序這一點,是不是有死刑就有助於治安?我覺得根本不是這回事。在美國還絞刑電椅的時代,他們的治安有多好?在歐洲隨便就可以異端審判,死刑是廣場上的娛樂項目的時代,他們的治安有多好?在現今,美國仍就在執行死刑的州,他們的治安有多好?我認為死刑根本就不是個解決方案。

不考慮成本以及重新上訴或假釋減刑的狀況,把罪犯永遠關著或是殺掉,就維護秩序這點而言,他們的功效是一樣的。現代絕大多數的情形只是原則問題。台灣的死刑犯也就那麼幾十個,全都槍斃或是全都關著,又能對整體治安有多大影響?

個人不支持現階段台灣廢死,其一是因為上面講的,我們還沒到達那個文明階段。其二是...錢省一點是一點,我們現在真的沒什麼錢。不過說真的,這個錢就政府開銷而言,連冰山一角都算不上就是了...隨便放個煙火就比這還多...










[關於Yankee]

『對外國人而言,洋基是美國人。』

『對美國人而言,洋基是北方人。』

『對北方人而言,洋基是東部人。』

『對東部人而言,洋基是新英格蘭人。』

『對新英格蘭人而言,洋基是佛蒙特人。』 『而對佛蒙特人而言,洋基是早餐吃餡餅的人。』









[關於Pinkerton]
這個東西在Ripper Street裡面多次提及,是一個美國的國際偵探機構,由 Allan Pinkerton在1850所創立。這不僅僅是一個偵探機構,也是一個私人的秘密武裝情報組織,宣稱阻止過暗殺林肯總統的行動,林肯總統本人也曾在內戰時期雇用過他們。





平克頓(Pinkerton, Allan)

(1819-1884), 是1850年在美國最早建立的偵探機構之一的美國偵探。他最早因揭露一個騙子集團的活動而贏得聲望。1861年平克頓擔任為亞伯拉罕•林肯為宣誓就任總統自伊利諾州的斯普林菲爾德到華盛頓特區這段路程的警衛工作。美國內戰爆發後不久,平克頓主持組織聯邦間諜機構並任負責人。在此期間,他在芝加哥還建立了自己特務組織, 並在幾個城市建立分部。
美國內戰結束後,平克頓組織了人們稱作“平克頓人”的武裝糾察隊,他們被利用來為每日付以報酬的雇主服務。在重建時期的罷工事件中這支武裝被用來破壞罷工。工會成員們憎惡“平克頓人”因為這些人站在雇用他們的經理人一邊反對工會。

平克頓還擊潰幾支西部匪徒。他的早期的“蠻荒的西部”案件以在1868年俘獲里諾兄弟火車盜匪而結束。











[關於心理治療]
對於真正有創傷或心理問題的人而言,反射性的抗拒所有的幫助是很正常的。從心理層面上而言,接受幫助,就等於必須承認自己需要幫助,也就是承認自己有問題,這絕對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創傷與問題越嚴重的人,越不願意面對那些根源。對他們來說,只要能避免觸碰到這個部分,任何其他選擇都是更好的。


相似的情況在青少年階段很常見,青少年傾向於反射性的推開一切來自長輩的關切,但另一方面卻又總是認為自己沒有受到長輩足夠的關注。不想承認自己有問題,不代表他就不期望別人幫助他解決問題。


至於幫助這些人,並不是嘗試性的建言與安慰就會有效;更甚之,安慰有時也會構成一種冒犯。重點是,幫助者要去跟問題者建立起一段信任的關係,才能開始所謂的溝通與治療。而即使是在這個前提下,也可能要長期不斷的嘗試才會有進展。

















[關於連續殺人犯]

美國將連續殺人犯分成兩種類型:精神病患和反社會者。精神病患通常是環境適應不良的個體,沒有工作,沒受過教育,沒有犯罪紀錄,有各種社會問題。反社會者就不一樣了,他們聰明,成功,過著一般人的生活。精神病患會引人注意,很容易被懷疑,反社會者則會隱藏在人群之中。他們被揭露是殺人兇手時,鄰居和朋友多半都非常震驚。

在美國,大部分的法院庭都採用邁克納頓法則,這法則認為只有精神病患才不知道他們犯案的時候在作什麼,因此精神病患與反社會者不同,可以免於勞獄之災或死刑

簡單講..精神病患的處境與心態很容易理解 但是沒有人知道反社會者腦袋裡在想什麼。依照我自己之前的說法「罪的本質就是『與眾不同』」,這似乎也合乎這個原則...最不可原諒的殺人動機 就是沒有人可以理解的殺人動機

反社會者這個詞常常被較為廣泛的使用在各種情形,但比較嚴謹的說法中,真正的反社會者(非精神病患)是沒有童年陰影或是社會適應不良的,就像白城魔鬼中的賀姆斯,通常是高智商並有著相當社會地位的人。

真正的反社會者是沒辦法進行測寫,也沒辦法進行精神治療的。有說法是他們有著生理上的缺陷使得他們難以學得制約反應,這種講法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

在創作中,我們喜歡把連續殺人魔設想為有其邪惡猙獰的一面,是可以判別出來的。但事實是,我們能看得出的只有精神病患,我們完全無從去分辨反社會者。










[影集推廣-Strike Back]

「背叛、榮譽、贖罪與復仇」





 原作小說為知名作家Chris Ryan,一位前SAS(英國空降特勤隊)士兵所寫,是一部描述MI6的一個特殊單位在海外的反恐行動的故事。以精采程度而言,本劇只有血脈噴張四個字能形容。是我看過相近題材中,最緊張刺激,也最撼動人心的作品。如果有玩過現代戰爭的,還會特別有親切感..

這是部很特別的影集,它應該是英劇,整部幾乎都是英國演員英國單位,但有些美國公司參與製作,我也看過有網頁把它歸在美劇。特別之處就在於,這次MI6才是主角(當然在007也是啦),在本劇中也會有CIA等美國單位出場,但立場上就是強勢而接近反派的一方。

正確一點來說是 從第二季開始Cinemax便參與了製作 而這部影集也就此掛上了Cinemax的標籤 所以某種程度上就變成了美劇。第一季就是英劇作風 只有短短六集的迷你劇 到了第二季之後就成了美式的12集規格。第一季相當精彩,角色塑造與情感表現很深刻,形式上兩集並做一集播,就像在看三部曲的電影,是很特別的體驗。













[關於夢]
我總覺得說"分不清楚夢境與現實"這種事情是很難理解的...夢有夢的邏輯,夢中世界的邏輯不同於現實世界,我覺得這才是重點。在夢中可以隨意轉換視角,用第三人稱運作,可以隨意志扭曲時空,而在當下都覺得是完全理所當然的。同樣的,我的經驗中,恐怖如人間地獄的場景,在夢中可以感覺一點也不恐怖,反而還很新奇;而一些毫無特異之處的平淡情境,走在熟悉的街道身邊伴隨熟悉的人,卻可以感覺到難以忍受到極點的不適與痛苦,掙扎想要醒來。夢中的痛苦,恐懼與各種情緒,它們運作的邏輯也跟現實世界不同,他們不需要被觸發,可以毫無道理的突然包圍你。最神奇的是,在夢中,很少會感到困惑。因為當下的世界是當下的心識作用所型塑的,所以隱隱約約的你很清楚這個世界的邏輯與規則。

絕大多數的夢境 醒來之後就不大可能去重新回憶並描述了...因為你回到現實世界 你就只能用現實世界的邏輯思考...你已經忘了剛才夢境的世界中 那個世界的邏輯是什麼了








[法國時裝]
17世紀後半,法國在服裝樣式上取得領先地位,巴黎每個月都送往倫敦及其他歐洲國家首都兩個模特人偶,一個穿著端莊盛重的禮服,一個穿著輕便服飾。人偶或等比或縮小,裝在箱子運往歐洲王宮,當時也稱為潘朵拉的盒子。再加上1672年創刊於法國的" Mercure Galant "雜誌,把法國宮廷的時裝訊息公告大眾並向全歐傳播,使法國成為世界服裝的中心。正因如此,使得巴黎成為歐洲乃至於全世界的服裝流行發源地。

 









[道德底線]
在一本書中讀到,許多在監獄中的犯人,都會很執著於一個道德底線,緊緊抓著不放。像是「我雖然打人,但我絕不打女人/我殺人,但是我不殺小孩」,我甚至在一個電視訪談節目中看到一個炒地皮的,義正嚴詞的說「但是我只賺台北人的錢」。矛盾之處在於,這些道德淪喪的人都慣於嘲笑並否定道德標準以及社會公義,但如果他們當真不把道德準則與良知當回事,那又幹嘛非抓著一個道德底線不可?


好像在表示「雖然我看起來很壞,但我從未踐踏我的底線,所以某種程度上我還是問心無愧的,是純潔的」,你什麼時候又在意無愧於心這回事了?說黑暗如影隨形無法擺脫,光明何嘗也不是。你根本無法真正擺脫道德的約束,哪怕你幹了多少壞事,你還是會拼命抓著一根道德的蜘蛛絲。











[影集推廣-Harry’s Law]
這是相對冷門的律政影集,但是真的相當獨特且有趣。Harry是個中年危機的大媽,她在專利法領域是首屈一指的律師。但有一天她終於發現--專利訴訟是無趣到極點的狗屎。在一堆陰錯陽差亂七八糟的意外後,她在一個治安極差的黑人街區開了一間事務所(還兼營鞋店)。







她是個很性格的人物,什麼都不在乎,誰都不鳥。包包裡裝著一把大槍,不接受任何威脅,也不在任何難題前退縮。和兩個也是陰錯陽差湊在一起的夥伴,開始替最底層的人辯護最狗屁的案子。然而她發現,她當律師這麼多年,這是她第一次真正被需要。
相較於The Good Wife或是Suits,這部裡面辦的案子真的會讓人跌破眼鏡。高齡八十歲的黑人老奶奶持槍搶劫超商,一個黑人大胖妞要控告速食店造成她的健康問題....然而每一次,Harry與她的團隊,都能在法庭演出犀利無比的好戲...







[武器選擇-刀與槍]如果有這種情況我必須選擇一把手槍與一把刀...這是我的選擇。Spec Plus美軍戰鬥刀,黑色碳鋼刀身,血槽,世界上最好的匕首。



槍,Glock18,真正的工藝品,平衡靈巧精準,不是大而無當的玩具。 


9x19mm,全自動模式射速可達每分鐘1300發,可裝備33發大容量彈夾,必要的時候完全可以當成衝鋒槍使用。Glock手槍的保險就在板機上,所以不可能有忘了開保險的窘境。

 
很沒創意的選擇...不過這真的是我能想到最好的了。有這兩樣東西我可以孤身對抗全世界










[關於弓箭手]這種東西叫作Ranger 正確的翻譯應該是遊騎兵 




 綠色兜帽斗篷 弓是較短的反曲弓 行蹤隱蔽。他們是偵查者 斥侯 基本上並不是戰士。這個是一般的長弓兵 配戴頭盔 以及長弓
            


 Ranger也有翻遊俠 巡林客等等...騎警也叫做Ranger..
其實所有的奇幻作品包含遊戲...出現的"弓箭手"基本上都是Ranger...包含羅賓漢也是...真正的弓兵是不會穿成綠色躲在樹林裡的...
 美國的75遊騎兵團也是這個概念 開路先鋒。玩過現代戰爭的應該有印象裡面有喊的那一句「Rangers, lead the way」..









[關於外勞問題]現在景氣差,許多人會覺得政府連人民都顧不好了,根本不應該去提升外勞的福利,更甚之應該降低外勞數量來解決就業問題。然而如果降低外勞福利,這會影響企業主雇用外勞的成本考量以及外勞的工作意願,乃至直接影響整個工廠產值。政府如果照顧外勞,就企業那方面而言,他們的負擔就降低,整體產值就可能提高。
在就業上,如果外勞的人口降低,首先國人不見得就能填補進去。因為那個薪資國人根本不接受。如果企業要把工資提高到國人能接受,那麼成本就高得多,產值與收益也會相對降低。
問題在於現今的經濟狀況已經很差了,各大企業的營業額低落,老闆們縮減預算關閉工廠,要讓他們在現階段還提高人事成本,那應該會更加降低他們的意願與信心。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除非年輕國人都有意願去做那些基層操作(實際上不可能,傳統工程都找不到人作,年輕人寧可做直銷賣房子甚至去商場賣魚),我們的產業還是依賴外勞的,他們的福祉和我們的福祉是緊緊相連的。











[關於海盜旗]事實上沒有哪艘海盜船會從出航就從頭到尾掛著海盜旗的....多半時候他們假扮成商船,一接近目標商船準備登船掠劫才會掛上海盜旗,目的是希望對方直接投降不要抵抗。這是種共識,我表明我是海盜船,已經進入攻擊範圍了你逃不掉了,所以給你一個投降的機會。我一直覺得海賊王裡面掛海盜旗是世界上最蠢的設定...這些傢伙根本不是"海賊",根本沒有任何人搶劫過商船或是港口。掛那個旗子的功用只是吃飽太閒希望海軍來打他而已..









[無聊事]對英國人來說,一生中有許多去美國的機會是理所當然的,甚至可以說是必然的。有點像是在台灣,不論你在哪個領域有了點地位,那勢必要到大陸去拓展,對英國之於美國也是這樣。而對英國人來說,去法國玩也是很自然的,因為法國實在離他們非常近。有趣的點在於...對美國人來說,去法國玩卻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我一生的夢想就是可以去巴黎" "某某富豪年底可以到巴黎度假 真好" ...總之對他們來說,法國很遙遠。
你會看到英國人說"我這一生連美國都還沒去過" 講的像是很難以令人接受的事...但美國人儘管都很嚮往去法國 或是其他歐洲國家...真的能去的人卻是相當少數...而這個距離其實是差不多遠的..









我一直認為"連續殺人者沒有慈悲憐憫,所以才能犯下如此罪行"的講法是絕對錯誤的...如果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是錯的,是不道德的,那麼當下就喪失了所有意義。除了加害他人的狩獵本能外,通常嗜殺者普遍有著所謂的"自虐快感";正是因為殺人這件事違背他們的良知本能,執行這個動作本身帶有一定程度的痛苦,所以才有刺激感與樂趣(或是某種自我懲罰)。所以不論心理變態或反社會者,我想慈悲憐憫這項要素,反而一直都是構成殺人動機的重要成分。









[影集推廣-The Mentalist] 「你只是假裝喜歡滑雪。你喜歡藍色。你深愛你的妻子,儘管她傷透你的心。我告訴你這些,是希望你了解,對我說謊是沒有意義的。」


派翠克‧簡可說是我最喜歡的影集角色,這也是唯一我看超過四季還未失去興致的影集。派翠克曾是個靈媒,正確來說是個假靈媒。一個騙子,江湖術士。他會的是魔術技巧,催眠誘導,以及所謂的冷讀。
 冷讀(Cold Reading)是一門驚人的藝術,直比福爾摩斯與萊特曼博士加總起來的效用。身為一個假靈媒,派翠克作的不僅是洞察對方的一切,還要迅速的大膽猜測並作出判斷,才能當場解讀出當事人特定的內心訊息,並表現得像是他運用超感應能力得知的。與福爾摩斯的觀察手法不同的是,假靈媒並不能只是判斷出對方的身家資訊,還要判讀出他最隱密的心思與秘密。在我看來,這種職業級的騙術,要比真正的靈感應能力更來得嚇人。
 Mentalist這個字的意思是,"利用催眠或暗示手法,操作他人思想或行為的人。"這是個相當有趣的概念,它可以跟真正的催眠暗示完全無關。你可以做一個動作,說一句話,創造一個情境背景,來讓對方作出你預期的反應--這就是Mentalist。這部單元劇最大的特點就在於辦案過程--其實根本沒有所謂辦案過程。絕大多數的情形,派翠克早在一開始就猜出誰是兇手,而他要做的只是想辦法設下圈套,讓對方自己露出馬腳。
派翠克身為一個單元劇的主角,也是我看過最深不可測,最耐人尋思的人物。他為了私人的原因加入加州調查局當顧問,他不在乎所謂的司法程序,我行我素;他表現的親切幽默,但永遠與人保持一段難以跨越的距離。他具備道德良知,卻也可以冰冷無情。








[關於騎士]騎士原本是配戴厚重盔甲的騎兵,跟隨主人奔赴沙場去廝殺,尤其是在十字軍東征中,他們發揮主導作用,從而騎士階層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意識。
他們為自己的生活方式制定了嚴格的規範。根據這些規範,騎士不為自己的私利,而為維護信仰和正義而戰。
城堡中的生活並不舒服,而且也很乏味,特別是在冬季。
他們的娛樂就是比武,慶典,以及聽行吟遊詩人在音樂伴奏下為他們朗誦詩歌和講述故事。
和中世紀發揮主導作用的嚴肅詩人不同,這些詩人不是用學者的語言拉丁文寫作,而是用人民的語言寫作。
於是在法國就產生了亞瑟王及其侍從的故事,在德國就出現了(尼伯龍根之歌)。
在其他書中讀到..十字軍東征時之所以可以召集到這麼多的騎士...實在是因為騎士們太渴望自己能派上用場,他們渴望一場聖戰已經太久了。對他們來說,怎樣的口號其實都無所謂;重點是有機會證明自己的價值,而不是呆坐在城堡裡發霉。而騎士擁有完整的裝備,受過良好訓練,所以最後也只有他們撐過慢長的東征旅途,大部分的雜牌軍跟民兵都到不了。







[關於吸血鬼]先前曾分享過這段話..「然而儘管擁有高雅出眾的氣質,此人身上依然沒有散發一絲人性。只要看他一眼,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的本質--一具為了獵食活人而跑出自己墳墓的腐敗屍體。在他的殘破嘴唇之後,是兩排屬於野獸的利齒,生來就是為了撕扯獵物。我一直無法了解,為什麼人們會把吸血鬼跟浪漫主義扯在一起。」這道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吸血鬼究竟是什麼時候跟浪漫主義搭上的? 我個人的猜測是阿湯哥演的夜訪吸血鬼....
大家知道在這之前,吸血鬼是種邪惡又墮落的生物,是地獄的賤民;在布蘭姆史托克的原作以及早期的作品中,你不可能直視一隻吸血鬼而不感受到他的邪惡本質。他們基本上是死的,是沒有生命跡象的冰冷屍體,吸食人血是他們僅存的動力。而遭到天堂遺棄的他們,不僅不能見到陽光,一切與基督教元素有關的東西幾乎都碰不得,甚至無法不經邀請進入人家屋內。
然而之後吸血鬼漸漸變成一種...跟我們一樣,但比我們更高級的物種。他們更美麗,更強壯;青春永駐且優雅沉著。原始設定中的基督教元素漸漸不再對他們有作用,到了暮光之城...甚至連陽光這項絕對的天敵都不再能傷害他們。(還會閃閃發光...這三八設定真虧她想得出來)
諷刺的是,在許多作品中,德古拉伯爵由於是最早的吸血鬼,所以能力最強大,幾乎是毫無弱點金剛不壞。但事實上,布蘭姆史托克筆下原版的伯爵,什麼弱點他都有。他受制的程度簡直會讓人替他感到可憐...不受邀請不能進屋 只要你有十字架大蒜聖餅等等任何一樣東西帶在身上,他就接近不了你。白天他只能睡在棺材裡不能活動,而一旦藏身處暴露,你在這時掀開他的棺材...他是根本無法自衛的。他只能眼睜睜看著你用木樁釘入他的心臟。
 不過儘管浪漫派的吸血鬼當道,還是有作品反其道而行。在都會奇幻[巫詩神探]中,他所設定的吸血鬼讓我驚訝到下巴都掉了。書中的吸血鬼同樣擁有超凡美麗的外表,但...那只是一層偽裝,一層覆蓋在他們身上的皮。在那之下...他們是徹底的怪物。散發惡臭的鬆垮皮肉有如黑色矽膠,眼窩凹陷,鼻子的位子是兩個鼻孔,一張不合比例的血盆大口長滿尖牙,唾液不停的從口中流出。肌肉鬆弛,挺著一個下垂的肚子。
我很喜歡那種象徵性的意義...書中花了不少文字在描述那些吸血鬼有多麼性感美麗,而一旦露出本性,他們會直接扯掉外面這層皮囊,毫不在乎的露出張牙舞爪的真面目。他們就是吸血的尖牙怪物,那層皮既虛假又無意義。








喜歡看犯罪影集的人一定聽過"John Doe"這個詞.... John Doe來自英國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在當時《驅逐法案》的討論中,虛構了兩個人名,一個是John Doe,代表土地所有者;另一個是Richard Roe,是租地的人,他將租來的土地據為己有,而把John Doe趕走了。
可見,John Doe最初就是個虛構的人物。後來,John Doe和Richard Roe被廣泛用於訴訟程式中對不知姓名當事人的假設的稱呼,John Doe通常指收回不動產訴訟中假設的原告,Richard Roe指被告。因此,John Doe現在常用來指“訴訟程式中不知真實姓名的當事人”,也常指代“某人或普通人”,在兇殺案現場,死者身份尚未確認的情況下也可以稱作John Doe。








"孩子不想讀書,強迫也沒用。這不是為他好"這句話講來輕巧無比...但真的毫無意義。你不可能讓孩子小學畢業就去工作,這是違法的;而你難道會鼓勵他不要準備升學考試,隨便上一間三流技職專科嗎?你放心讓孩子到那種地方嗎?
只讀完國中就去就業?首先我懷疑有哪個父母可以真心講的出口"不愛讀書?沒關係,你就去做板模修水電洗盤子操作影印機吧"。因為基本上你只能做這種工作。更大的問題在於,現在不是四十年前。一個連學校課業都沒有適應能力的人,他更不可能適應這種吃力不討好又賺不了多少錢的工作。他要不是做得很無奈很不快樂,就是逃避現實根本不工作。
我認為不適合讀書這根本是廢話。試問不愛讀書的孩子是有更重要更有意義的事要做嗎?忙著拯救世界不成?還不就是想玩。誰不想玩啊?誰適合待在教室讀書啊?這根本只是抗壓能力的問題。絕大多數的情形下,你連學校的壓力都應付不來,更應付不了社會與公司的壓力。










曾讀到過島田莊司描述過,全世界的民族中唯一可以比擬日本武士精神的,只有英國的騎士。這真的是莫名其妙到極點的論調...武士是封建貴族階級,有藩属地有領民;在歐洲的階級中,騎士 男爵 子爵都是騎士階,沒有封地,只有伯爵以上才有封地城堡領民。

 要知道概念上有個很大的差異... 所謂的騎士精神,正是意味著騎士是訓練來打仗的,所以平民不用打仗。騎士沒有封地,他的職責就只是保衛國王跟人民。













這邊推薦一個迷你影集 "黑鏡/Black Mirror" 



 英國第四台製作 我不大確定它的人氣到底如何...我覺得很有趣 是頗具各種寓意的作品..也可以說是一種科技恐慌的體現..水準也夠精緻..製作人查理·布魯克所說 本劇的內容和結構是「每集都有不同的演員、不同的背景,甚至一個不同的現實。但都是關於我們當今的生活方式的 - 如果我們愚蠢,十分鐘之後就會是這樣。」
第一個故事其實是關於Youtube的威力..本集是一則政治恐怖故事,民眾愛戴的蘇珊娜公主被綁架後,綁匪要求首相必須在電視直播自己與豬性交,之後才會釋放公主。首相堅決反對此要求,嘗試一切可能在最後期限前抓住綁匪。首相也要求對公眾封鎖此消息,但視頻已經被發佈到YouTube,雖然只發布了9分鐘,但已經被很多英國人看過了。
當然一開始所有人都覺得很荒謬...認為怎麼可能在電視上幹那種事 民眾也反對。但當公主的手指被切下來的影片被上傳到YouTube...民眾就開始認為首相應該要做這種犧牲..










明末宋應星著作《天工開物》提及「倭刀出鞘,暗室生輝」。..這裏我分享一下冷知識..在那個年代,全世界只有兩種真正的合成鋼材,一個是大馬士革鋼刀,一個就是日本武士刀。原理很簡單..材質是這樣,硬則脆,韌則軟。而合成鋼材就是用含碳量不同的硬軟兩片鋼材,貼在一起高熱下敲打,打扁之後折在一起再敲打..兩種鋼材混合的程度是二的平方在上升的,約幾十摺,就能達到奈米等級的結合。同時兼有韌性及硬度。這種鍛造技巧當時大幅領先歐洲與中土
這一點在十字軍第一次東征的時候 歐洲就徹底體驗到了...他們的長劍不斷被波斯彎刀砍斷...











「黑曜石在文學中是非常好用的一個字。它是火山運動所噴發出來的黑色、光滑的玻璃材質物體。它擁有平滑的曲線,在斷裂之處則是擁有鋒利和不規則的斷面。它不只以光華的外表包裹了自然界龐大的力量,黑色的本體更擁有神祕的感覺。而且,他唸起來更是一個非常好聽的字。黑曜石,一種象徵著遭控制的黑暗能源符號,是奇幻作者的好朋友。」




情緒好與情緒差,其中一項差異在於情緒好的時候,你總是有更多選擇。情緒差的時候大概都只有最糟糕的選擇...但其實人常常本能性的去避免太多的選擇 想要一個簡單的答案。我覺得這可能是人們喜歡維持負面情緒的原因之一...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不用面對太多選擇。




「如果你認真的做新聞,人們會想要看的。人不會多,頂多5%,但是這5%的人--足以改變美國。」...新聞編輯室中的一段話,感觸頗深的。有時候我們需要的不是理念與熱血,而是這個認知。這不是什麼精神問題,這確實就是事實。










「每一個微笑的背後藏著一個無聊的哈欠;每一個歡愉的背後藏著一個詛咒;每一次享樂的結果都是厭惡。再美妙的吻,留在唇上的,也不過是對不可得的慾求,更強烈的想望。」..儘管包法利夫人與格雷的畫像有著截然不同的主題,但從這段話其實可以找到某些相仿的概念...格雷的畫像討論的..享樂主義的矛盾。當你不用為你的罪行與墮落付出代價,不論身理或心理--那會如何?無止盡的墮落是個很令人發毛的概念...就像掉落深淵 永遠都掉不到底 因為一開始谷底就不存在
所以亨利爵士在書中僅管講了如此多的滔滔大論去宣揚享樂主義,但對格雷而言這反而成了一個永恆的詛咒,一個無法想像的概念
而包法利夫人探討的重點在於虛榮與罪惡..而這段話同時呈現出虛榮歡愉後的空虛與罪惡
它更直接呈現出...享樂主義是行不通的。單從字裡行間就能看出它的矛盾。







有時我會想..在成長過程中 應該說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有可能...會不會我們做的許多事,其實並不是想證明自己是對的...或許在內心深處 我們真正想證明的是我們是錯的..?








我想青少年與成人的一項差異在於..年輕時你總認為非得怎樣怎樣 否則便是世界末日。沒有依照自己的價值與原則處事,沒有在幾歲前做到什麼....等等等。我認為一個健康的青少年,理應認為世界會繞著自己運轉,不論他嘴上是否承認這點。

某種程度上成長這回事在於,在某個階段你會發覺...即使你沒有如你希望的達成某些目標或是依照某些原則生活...你也完全不會怎樣。我想這是青少年真正害怕的一點..不是害怕世界會因此毀滅,而是害怕這其實根本毫無影響。
講這些話只是因為近年我越來越體認到,這種狀況才是健康的,正常的;然而身為長輩甚至父母,到底應該怎樣應對才是正確的?












The Tiger             老 虎
Tiger! Tiger! burning bright       老虎!老虎!火一樣輝煌,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燒穿了黑夜的森林和草莽,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什麼樣超凡的手和眼睛
Could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塑造出你一身驚怖的勻稱?

In what distant deeps or skies      什麼樣深遠的海底、天邊
Burnt the fire of thine eyes?      燒出了做你眼睛的火焰?
On what wings dare he aspire?      跨什麼翅膀它膽敢去淩空?
What the hand dare seize the fire?    憑什麼手掌敢攫取這把火種?

And what shoulder, and what art,     什麼樣膂力,什麼樣巧烙
Could twist the sinews of thy heart?   擰得成你五臟六腑的筋絡?
And when thy heart began to beat,    等到你的心一開始搏跳,
What dread hand and what dread feet?  什麼樣驚心動魄的手、腳?

What the hammer? What the chain?    什麼樣鐵槌?什麼樣鐵鏈?
In what furnace was thy brain?      什麼樣熔爐將你的腦髓煉?
What the anvil? What dread grasp     什麼樣鐵砧?什麼樣抓力
Dare its deadly terrors clasp?      一下子掐住了駭人的雷霆?

When the stars threw down their spears, 到臨了,星星扔下了金槍,
And water'd heaven with their tears,   千萬滴銀淚灑遍了穹蒼,
Did He smile His work to see?      完工了再看看,他可會笑笑?
Did He who made the Lamb make thee?  不就是造羊的把你也造了?

Tiger! Tiger! burning bright       老虎!老虎!火一樣輝煌,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燒穿了黑夜的森林和草莽,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s       什麼樣超凡的手和眼睛
Dare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敢塑造你一身驚怖的勻稱?

---William Blake. 1757–1827
這首詩有很多隱含的意義...不過最主要的是 上帝創造了羔羊 也同時創造了老虎。祂創造了好人,也創造了壞人。這是一種必然的平衡...

布雷克以上帝之名創造了一對生靈:羊羔(溫馴)及老虎(兇猛),平衡他在《經驗之歌》裡探索著造物主的神秘和生活的極端複雜性。恐怖兇猛並非是老虎狐立的特徵,它同時具有熾亮和美麗的特性。作者提醒我們上帝也有多面的形象,也像現實一樣,是由相反的事物構成的。
本詩在描繪了不可思議的力量、智慧和雄偉後,還描繪了其他的神力,如星星也被擬人化為一種上天具有的憐憫和同情心。作者讓我們想到有時上天會把戰爭的武器丟到一邊在那裡哭泣,為什麼星星要哭泣呢?雖然布雷克沒有說,也許它們是為窮苦的受難百姓在哭,為宇宙的任何地方存在的悲傷和痛苦而哭。







有時候又會讀到有教育者寫的東西...說我們教導小孩子道德倫理什麼的 要讓小孩子理解這種東西的價值在於出社會之後的實質層面益處等等...如果只是為了道德倫理本身 怎麼會有人想要去遵從? ....我真心的認為這種講法是屎。美德的報酬就是美德本身,不然就沒有資格稱之為美德。

我們遵循原則並不是因為它們會帶來什麼好處,而是我們鄙棄背棄原則會成為的自己。
民主也是同樣..民主制度的報酬就是民主本身。我們信奉民主是因為我們鄙棄沒有民主的社會,而不是它的實質好處。








以前我會想,給予彼此立場的空間是很重要的...但年紀越大學得越多我越感覺...這種作法只是一種避免尷尬的權宜之計而已..實在不是什麼智慧。在我看來相信一個客觀事實是很重要的,你觀察思考,然後做出判斷。判斷什麼是事實。
很多時候我們手邊的資訊不足,無法證實誰的判斷是正確的,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就不該相信正確性的存在。
舉例而言,今天這裡有一本推理小說,我把最後二十頁割掉藏起來,然後讓大家看完前面的部分後發表見,推測結局是什麼。那麼當大家有歧見的時候,這種"尊重彼此想法" "尊重他人意見不要堅持己見"不就顯然是很荒謬的嗎?
因為必定有一方是錯的,當你推論正確時,要如何去尊重一個錯誤的推論?這是一種態度問題,並不是說相信自己一定是對的,而是相信一個客觀事實,你如何去思考判斷它才是重點。
很多事情是非黑即白的,人是不是誰殺的,某個法案推行是好還是壞,光是不是一種波有沒有繞射現象...如果你做出判斷了,就盡力去證實你是對的。如果證實是錯的那也無所謂,畢竟你所追求的是事實,而不是維護自己的立場。










[德州神槍手]一個德州佬,對著穀倉牆壁開了幾輪槍,然後拿一支粉筆,把彈孔最接近的區域圈起來--他就是神槍手了。這是一種統計學上的名詞,原來只是流行病學為某種群集假象所取的名稱,而後衍伸泛稱將原本統計上不明顯的族群獨立出來,並將之普遍化的一種錯誤。

 只要母數夠大,長期下來你一定可以找的到你所限定的特殊模式的群集。大部分星象學,新興宗教,陰謀論,都能因此生存。許多報章雜誌學術期刊,也都常有意無意的循這種模式。









[談王者天下]這是很少數的那種,我知道電影本身作的不夠好(特別是以雷利史考特而言) 但我個人非常喜歡的電影。它也成了一個最具代表的例子...即使有著極深遠的意涵以及探討空間 也不見得就能造就一部好電影..即使以專業影評的角度來看也是如此。這部片讓我對歐洲文明有全新的體認...

神性與神聖象徵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如同國王所言,只有自己能夠救贖自己。那麼這些理念,口號,以神之名的一切,他的價值在何處?

主角在最後問到撒拉丁,耶路撒冷城究竟價值什麼。有看過的人應該都記得那個回答。"Nothing. Everything."

這句話不單單是一個哲學性的回答,其實也直接反應到現實上。所謂的聖城就只是一座城,不管裡面是清真寺還是教堂,都不會比較神聖。但這背後有它的意義在。
主角的父親的一句台詞"身為一個騎士 保護你的國王 如果國王不在了 那就保護你的人民。"其實間接的表現出這一點。騎士沒有什麼神聖,它的實質意義就是如此。城堡,士兵,騎士,國王,實質層面上都只是如此單純的東西。
而在此之上賦予這一切神聖意義的,這些基督的名義,卻也是造就且形塑這一切的根源。耶路撒冷什麼也不值,因為所謂的神性只是隨人詮釋呼喚的口號。但它也價值一切,因為這些口號形塑了世界與人民,它就是價值本身的體現。
沒有基督教,就沒有歐洲文明。神聖與否,它們都是一體並存的。









「這個時代已經沒有所謂原創性了。」坦白說我認為這是件好事。當所有的作品模式都成一個"典型"的時候...就沒有人可以抱持那種心態"我有個前無古人的超棒的點子 一定可以震驚世界"...你得了解典型中真正的內涵與魅力在何處 並且研究如何能呈現的更好。
說真的,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不管是何種概念闡述跟戲劇元素,它的效果都是相同的,其本質都一樣。了解這點再去琢磨拿捏,我想這才是重點。








談神性..人類文明幾千年來,我們都以神性的存在與否-體現出來就是神蹟,來定義神的話語是否有價值。現今基本上我們假設所有神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們也用神蹟的不存在來否定神性,進而否定神的話語。而我的想法是,如果真的有存在著智慧超越人類的神佛,那祂第一件絕不該做的事,就是展現神蹟。

當有人問,你是神佛,那你跳出來放金光呼風喚雨啊,不然我怎麼相信你是神?我要怎麼相信你講的是真理?這個想法反過來說,就是如果你是某個真的能放金光的什麼東西,似乎就意味著你可以自稱為神並且聲稱你講的話都是真理。

那基本上..就不存在任何所謂真理了不是嗎?因為你是絕對的,人們連思考你的話都沒有必要,反正全然接受五體投地就對了。

正因為是神,正因為有絕對的智慧與力量,所以祂才絕不能展現出來。所以相對上而言,我認為神性的存在與否根本不重要..去思考什麼是真理才是重點...








曾經看過一個音樂評論者寫到說 很多人會對一些音樂有很強烈的情緒感受 於是便給予正面的評價..他的說法是"身為音樂評論者,本來就不該受一些有的沒的情緒影響。" 我是越來越對這句話感同身受了.....

如果你想要聽出一首曲子它真正美的地方精巧的地方在哪 首先你就得要有這個認知。 如果你只是追著你喜好的幾個元素跑 比方說某種作曲風格 某些樂器演奏--因為它們帶給你的情緒最強最鮮明..

那你很容易就會"永遠只跟著自己的慣性走" 然後就會錯過一些萬萬不該錯過的東西。一首曲子除了旋律之美,還有概念上的呈現之美,結構的鋪陳之美,編曲的協調之美..等等。幾個音符給你產生的直觀印象,真的只是品味音樂的一小部分而已。









常有人好奇美國短短兩百年歷史會什麼這麼強..這一點其實可能是很單純的一個機運,一個事件的結果也說不定。當獨立戰爭結束,華盛頓收到一封信,推舉他當美國的國王。華盛頓的回覆是「再也沒有什麼比推舉我當國王,會讓我感到更受污辱的了。」這有很大的意義,因為華盛頓不當王,那時就沒有別人有資格
可以說,他成為總統以及成立國會還有立憲等等,都是在他回絕這個邀請的前提下才發生的。在華盛頓嚴謹的監督下,歐洲強國花了幾百年才完成的大業--"脫離極權封建,建立一個完備的憲政系統",美國一次就搞定了。。
所以它怎麼可能不強?但如果當初沒有華盛頓,或是華盛頓決定當國王...那可能又要多繞上幾百年的老路了







「科學」兩個字已成為一種奇怪的迷思。一些佛學或是其他神學的講師,常常會說他們的學說是真理,是超越所謂「科學」的。
這真的是蠢到家了。科學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說牛頓力學是科學,星座學就不是科學?為什麼相對論是科學,紫微斗數就不是科學?
為什麼現代這些千奇百怪的靈修大師的學說,我們不會說他是科學?為什麼在展開論述的一開始,就說它是「非科學」?
定理他就是定理。沒有什麼叫做「科學定理」或是「非科學定理」。
而定理是什麼?經證實在以知世界完全通用的自然法則就是定理。
科學這種東西不是誰的學說,這只是對自然定理的一種精準的描述。
所以你為什麼在一開始就先說你的理論「非科學」? 
當你說一個理論「非科學」,不就等於在承認這個理論其實根本就不成立?







關於許多典型的ACG作品都喜歡藉由反派角色表露出對於主角性格的厭惡,其實這種厭惡感有其非常直接的原因。
簡單說,這是一種上帝情結。「如果你不是認為自己是全能的,你又怎麼會覺得自己該為每件事負責?」







[一個我覺得最具歷史意義的事件]-1919年巴黎凡爾賽宮,召開了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巴黎和會。美國總統威爾遜、英國首相大衛·勞合·喬治、法國總理克列孟梭三人,將主導這場會議,決定對戰敗德國的處置。
由激進共和派撐腰的克列孟梭,主張嚴懲德國。「要德國賠至最後一個馬克」他說。
遠見的威爾遜總統不同。他清楚的知道仇恨只會招致更多的仇恨,他主張前所未有的新理念--非但不要求德國賠款,不煽動民族仇恨,更提出了〔十四點和平原則〕。
於是關鍵,便落在了勞合喬治首相的身上。
諷刺的是,勞合喬治在參選首相之時,本來也正是主張非仇恨的寬容和平政策。但勁敵工黨的候選人喊出了這麼一句口號「讓我當選的話,我便要吊死德皇。」
此言一出,眾心所向。當民意一面倒向工黨時,勞合喬治只好轉而表示支持對德國復仇的政策。
這麼一來顯而易見的,二對一,威爾遜的和平主張成了泡影。
仇恨的力量獲得了勝利。
威爾遜無奈的往椅背深深一靠,張開雙手「那麼你們就得為你們的決定負責了。」
龐大的賠款以及隨之而來的經濟大恐慌,讓德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慘況。絕望與痛苦的黑暗時期。
這時候,有一個人站了出來。
他承諾所有人民,每一戶人家的餐桌上都將有牛排與麵包。
他將帶領德意志的子民,拓展屬於他們的生存空間。 他的名子叫做阿道夫·希特勒。


威爾遜總統錯估的是,
仇恨帶來的,遠遠不只是更多的仇恨。











看完無有鄉我才想到了一點.對於天使常常被塑造成性格扭曲的反派角色,這其實是個邏輯性的概念。天使它象徵著美德,他是不容置疑的價值的具體表現。所以與人不同,人面對環境的變化,往往只能調整自己的價值觀以適應環境,但是天使不能。天使代表與信守的價值永遠不容質疑。他必須是完美的。而人類不是

所以當天使面臨到...上帝給予的殘忍考驗時 當自己沒辦法以一貫的價值面對眼前的情形時..他就只能去改變環境。他只能去用盡一切手法讓自己的價值仍然是"正確"的。這無關乎對錯,天使的本質就是如此









發現一般人對佛學概念還是存在普遍的誤解...佛學從未探討過「靈魂」這東西,那是道家以及西方宗教的概念。佛學討論的不是那個層次的東西。
佛家講的是「識」,一切法因緣生而唯識限,這是山川大地,這是「我」-識就是對於自我的一種抓取。

它的本質是虛妄的,是一種幻想,不是任何有形無形承載精神意識的一種能量形式。本來無一物,萬法是"空相"..基本上你是「幻想」在經歷這個六道輪迴,所以才會說不論你在六道的哪裡,當下放開虛執就同等於當下成佛,跳脫出存在與否的問題。

有很多更細部的東西解釋不完...不過你可以看出 這個理論系統有很縝密的邏輯結構 如果它用的是"靈魂"這個概念..整個系統就不會成立

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如果要問這個"幻想"背後的本體究竟是什麼? 那就是佛 或者可以說這個涅槃本身。







我可能有點偏激..但我一直認為看勵志書籍會變笨。好像某些人在某些領域有點成就,就有資格告訴你一套單純的行為準則,一套價值觀念,並且表示遵循它們你的人生就有意義。這真的是庸才的思考模式..毫無智慧可言。更糟糕的是很多為人父母的接受這種觀念 然後灌輸給下一代....









在法國,每年有一個美食周,每間小學會請來掛好幾顆星星的餐廳大廚,做菜給小朋友吃。為什麼?他們要小朋友從小就知道:好,跟頂極差在哪裡。
他明確標示出,真正的品味是什麼,讓你知道你可以追求一個怎樣的生活。
曾經與老爸還有他的車友們一起吃飯..有一件事我一直難以忘懷。一位車友說他最近拿到了某飯店下午茶的餐券 於是其他人問說是不是要找他兒子一起去吃..他回答"我們家才不准這樣。都還不會賺錢吃什麼大飯店,學生吃路邊攤就好了" 這句話真的代表了很多意義...
我們認為財富可以算是普世價值裡的一種成功指標,也都是父母希望小孩追求的東西。但是你是否了解追求它的意義何在?
假如說從小沒有培養任何品味,等到長大了,感覺不出理查克萊德門跟李斯特有什麼差,感覺不出奧地利的風情跟瑞士有何不同,吃不出醃製牛排與熟成牛排有什麼不同,你的生活品味,體驗到的一切還是沒有改變的話--那麼追求財富又有何意義? 打拼一輩子錢全存在銀行死了留給兒子敗光,就只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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